中新社香港10月16日電 (記者 李啟瑋)“占中”非法集會持續超過兩星期,嚴重影響香港市民正常生活,也令不少商戶遭受經濟損失,成為苦主。保普選反占中大聯盟16日宣佈,成立“占中苦主申訴平臺”,組織法律團隊提供免費法律意見,截至16日已接到114次苦主求助。
 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黎棟國15日在立法會上曾表示,多區民政事務處近日收到家長、學生、商戶和打工仔投訴中西區、灣仔區和旺角一帶交通多處癱瘓,嚴重影響市民。他指出,“占中”以來最高峰時期,有270條巴士路線受影響,約占全部巴士路線的48%,而港島區受影響最嚴重,目前仍有64%的港島巴士路線受影響。
  “占中”令零售、旅游、飲食和運輸等行業受直接影響,其他行業受到間接波及,被非法占領地區的店鋪生意受到最大影響。黎棟國指出,在旺角、銅鑼灣及尖沙咀的中小企零售商,有銷售額跌幅最高達80%,若“占中”持續,中小企業將最受打擊。
  大聯盟發言人周融表示,“占中”逼得民怨越來越大,追究索償的訴求已經群情洶涌,近日很多商戶、司機投訴蒙受損失,所以搭建平臺,由律師跟進申訴個案,教市民如何索賠。
  周融指出,有一名居住在北角的83歲黃婆婆反映,她長期患病,需要定期到灣仔的醫院複診,但現在平日乘坐的巴士及電車停駛,只能乘坐改道的巴士然後再步行爬坡,需要多1個半小時,覺得非常辛苦,甚至有次在途中差點暈倒。
  大聯盟組織的律師團成員錢志庸分析,依據香港法律,苦主受經濟損失如不超過5萬元(港元,下同),可訴訟至小額錢債審裁處,如介於5萬至100萬則可去地方法院作民事訴訟,而超過100萬就需要去高等法院申訴。
  馬恩國律師指出,“占中”非法集會符合法律條例中“合謀以非法手段故意令原告蒙受經濟損失”,更可能觸犯刑事法律,所以受經濟損失的苦主可以按《民事侵權法》中的“故意侵權”等作為訴訟理由。
  馬恩國表示,大聯盟已為苦主準備好申索文書範本,市民只要證明因為示威者合謀以非法手段,故意令原告蒙受經濟損失,可以因應損失金額多少,向法院申請賠償,還可以向法庭申請禁制令,被告人可以是“占中”的發起人和組織者。(完)  (原標題:占中令商戶成苦主 反占中聯盟設平臺跟進申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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